2021-12-05
2019-01-21
2019-01-21 文艺战线党员干部要常怀“三种敬畏”
林区文联党支部
“君子之心,常存敬畏。”中华民族自古就崇尚敬畏之道,从“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的古训,到“有所畏则不敢妄为,无所畏则肆意妄行”的箴言,敬畏之心始终是修身立德、治国理政的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始终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敬畏之道的赓续与升华,更蕴含着新时代治党治国的深邃智慧。“三种敬畏”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遵从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纪国法3个方面,彰显出共产党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境界,为广大党员干部明方向、守底线、担使命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党员干部唯有将“三种敬畏”根植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各种考验面前站稳脚跟,在干事创业中行稳致远。
一、敬畏人民:坚守为民初心,厚植鱼水深情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始终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敬畏人民,本质上是敬畏党的根本宗旨,敬畏权力的来源属性,更是敬畏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必须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准则,这是不可逾越的政治底线,也是必须恪守的从政准则。
敬畏人民,要常怀“人民至上”的赤子之心。在神农架林区文艺战线,有无数扎根基层的文艺工作者,他们翻山越岭、走村入户,把舞台搭在田间地头,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有的文艺骨干数十年如一日,收集整理林区的民间故事、山歌小调,将散落在山野间的文化瑰宝转化为鲜活的文艺作品;有的牵头组织“文艺惠民进万家”活动,为偏远山村的群众送去书画、戏曲、摄影展览,用文化的力量滋润群众心田。这些文艺工作者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人民的敬畏就是把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放在心上,把服务群众的责任扛在肩上。新时代的文艺战线党员干部更应传承这份为民情怀,主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林场、社区,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倾听他们对文化生活的真实诉求,了解他们对文艺创作的意见建议。要坚决破除脱离群众的“衙门作风”,在策划文艺活动时把群众参与度作为“第一信号”,在创作文艺作品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标准”,在开展文化服务时把群众获得感作为“第一动力”,让文艺事业始终扎根人民、服务人民。
敬畏人民,要多行“利民为本”的务实之举。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文艺工作的成效好不好,最终要由人民来评判。从神农架林区“生态文化节”的成功举办,到“非遗进校园”活动的持续推进;从乡村文化礼堂的遍地开花,到基层文艺队伍的发展壮大,无不彰显着文艺战线对人民的敬畏之心。实践证明,只有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文艺事业才能焕发生机与活力。当前,面对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新期待,文艺战线党员干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文艺创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文化服务短板,比如偏远地区文化资源匮乏、非遗传承后继乏人等问题,逐一破解、逐项落实,用实实在在的文化成果回应群众期盼。要鼓励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反映林区人民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的优秀作品,让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敬畏组织:恪守忠诚本色,永葆党性纯洁
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严密的组织体系、严明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组织是党员干部成长进步的摇篮,是干事创业的平台,更是坚强的后盾。敬畏组织,本质上是敬畏党的纪律规矩,敬畏组织的培养信任,敬畏集体的智慧力量。对于文艺战线的党员干部而言,无论身处何种岗位、担任何种职务,都是组织的一员,必须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敬畏组织,要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在神农架林区文联的发展历程中,一代代党员干部始终坚守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把文联工作融入林区发展大局,面对文艺战线的复杂形势,他们始终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文艺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有的老党员在退休后依然心系组织,主动参与文艺志愿服务,为培养青年文艺人才奔走操劳;有的年轻党员在组织的安排下,主动投身乡村振兴一线,挂职驻村期间牵头打造乡村文化品牌,为当地发展注入文化动能。这种对组织的绝对忠诚,是文艺战线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新时代的文艺战线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维护文联组织的团结统一,坚决执行组织的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做选择,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要把个人艺术追求融入党的文艺事业之中,正确看待个人得失、进退留转,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始终以组织为重、为组织分忧。
敬畏组织,要严守“组织纪律”的行为规范。组织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对组织的敬畏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文艺战线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等,重大文艺活动、重要创作选题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坚决反对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要把组织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主动接受组织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文艺工作,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三、敬畏法纪:严守底线红线,永葆清廉本色
“法者,治之端也。”党纪国法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准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敬畏法纪,本质上是敬畏党的执政根基,敬畏国家法律法规,敬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文艺战线的党员干部而言,始终对法纪心存敬畏,才能在名利诱惑、人情干扰面前站稳脚跟,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敬畏法纪,要树立“法纪至上”的思想自觉。“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文艺战线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纪国法,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与文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摒弃“特权思想”“侥幸心理”,深刻认识到法纪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党员、没有例外情况,不论艺术成就高低、职务级别大小,违反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文艺战线党员干部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等“七笔账”,引导文艺工作者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敬畏法纪,要强化“令行禁止”的行动自觉。“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敬畏法纪的关键在于付诸实践,在于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神农架林区文艺界,有不少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他们始终严守法纪底线,坚守艺术操守。有的作家拒绝低俗炒作,潜心创作反映林区生态保护的文学作品;有的书画家不搞有偿代言,主动为群众免费题写书画作品,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法纪和艺术的敬畏。新时代的文艺战线党员干部要以这些先进典型为榜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不越界、不越轨、不逾矩。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格,坚决抵制文艺创作中的有偿新闻、虚假宣传等不正之风。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习惯在阳光下开展文艺工作,确保文艺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守护文艺事业的一片净土。
“三种敬畏”相互支撑、相互作用、有机统一,共同构筑起党员干部修身立德、干事创业的坚实根基。敬畏人民是根本立场,敬畏组织是政治原则,敬畏法纪是底线要求,三者缺一不可。新时代新征程,文艺战线的党员干部更要常怀“三种敬畏”之心,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心有所畏”筑牢“行有所止”的防线,以“言有所戒”彰显“行有所为”的担当。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把“三种敬畏”转化为履职尽责、繁荣文艺事业的实际行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创作出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文艺作品,为推动神农架林区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