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5
2019-01-21
2019-01-21 2025年第15期
神农架林区党的建设研究会 2025年8月1日
学习借鉴历史廉洁文化,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林区经济商务局机关党支部
“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早在11年前,2013年4月19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
廉的内涵是什么?《说文解字》曰:“廉,仄也。”从字面上看,廉本义为“堂之边”,引申为“清也,俭也,严利也”。廉洁历来被视作为政的基石,廉正清白是对官声的褒奖。我们的祖先在数千年的政治文明发展史中,积累了丰厚的廉洁文化遗产,崇德尚廉、廉为政本、持廉守正等传统廉洁文化精华,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学习与借鉴。
(一)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洁文化是在中国社会与中华文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
相传尧舜时期,“贪”、“贿”、“侈”等现象已经出现,为政腐败的情况也已有之。史称缙云氏有个不成才的儿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老百姓把他与氏族内部的“浑敦”(“掩义隐贼,好行凶德”)、“穷奇”(“毁信废忠,崇饰恶言”)、“梼杌”(“不可教训,不知话言”)等“三凶”相比,冠之以“饕餮”之名,并称“四凶”。缙云氏是“炎帝之苗裔”,其子也应该不是普通的氏族成员。当时,辅佐尧的舜果断流放了这“四凶”。这个故事说明早在氏族社会晚期,就已经有了反贪腐的廉洁文化萌芽。
当历史进入夏商周时期,以贪婪无度、荒淫无耻、纵欲暴虐为主要表现的各种腐败现象屡有出现。面对这些腐败现象,重视廉洁与德政的呼声绵延不绝。中国自西周起逐渐摆脱了神本政治的束缚,重视人民在国家稳定中的作用,强调在国家治理中应当贯彻民本的理念,已经有了“政德”建设的宝贵思想。以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思想家在对殷亡周兴等问题的追问和思考中得出了“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的结论,认为只有“敬德保民”,才能保持政权。这些具有变革性意义的思想观念,对我国历史上廉洁文化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周文疲敝”、“礼崩乐坏”。“《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昏庸残暴、贪污受贿、颠倒黑白、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自上而下,不断出现。在兴亡变幻如走马灯般的形势下,如何保障政权的稳固性,是各国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宋国国君宋闵公在灾害发生、人民遭受苦难时,首先检讨了自己的不足。对此,鲁国大夫臧文仲指出:“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认为从自己身上寻找不足,是夏禹、商汤勃然兴盛的重要原因;把罪过推给别人,是夏桀、商纣快速灭亡的根源之一。臧文仲提出了如何从自我完善出发破解“其兴也悖(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千古命题。春秋早期政治家管子把“礼义廉耻”视为“国有四维”,“廉”是其中之一,认为“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这些都是对廉洁与否与王朝兴亡周期率关系的深入思考。
《周礼·天官冢宰·小宰》提出了考核官吏的六项标准:“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这就是著名的“六廉”说。“六廉”说将“廉”作为为官者的基本要求放在首位。对此,东汉经学家郑玄说:“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六廉”说,把“廉”运用于政治考核领域,“廉”、“能”并重,得出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官吏标准,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官吏考核的基本思想与准则。
秦汉时期,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大一统辽阔疆域内,如何保障中央政令贯彻执行,使庞大的官吏队伍高效廉洁,是主政者必须严肃思考的问题。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现的秦墓中,出土了大量竹简,其中有一篇名为《为吏之道》的文书,教育为官者“必精絜(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指出应当具备“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这其中的“洁”、“正”、“慎”、“敬”、“让”、“无私”、“忠信”、“清廉”、“善行”等,都是廉洁文化的重要内容。无独有偶,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为吏治官及黔首》和北京大学藏秦简中的《从政之经》中,也有“恭敬多让”、“兴徭勿擅”、“安静毋苛”、“除害兴利”、“安乐必戒”等与廉洁文化有关的内容。西汉被誉为“群儒之首”的董仲舒推崇“礼义廉让之行”,东汉思想家王符认为“清廉洁白”乃是“化之本也”的重要内容。继承先秦以来的传统,廉洁文化在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各个层面受到全面重视。
及至隋唐时期,门阀士族势力逐渐衰弱,官吏队伍成分更新;最高统治集团的政治经验更为丰富,国家政权自我控制约束、自我调整适应的能力不断增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唐初最高统治集团为代表,吸纳了先朝政权盛衰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探讨了如何实现王朝长治久安的规律性。廉洁是他们高度关注的内容之一。唐太宗教育臣下要珍惜生命,犹如不能用贵重的明珠“弹雀”一样,不能用珍贵的生命“博财物”。他说:“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陆贽是唐德宗时期的宰相,他秉性贞刚,严于律己,跟下属和同僚交往的时候,坚决拒绝他们的馈赠。唐德宗专门给陆贽带话,告诉他清廉太过、拒绝他人馈赠的话,恐怕事情就办不成了。面对唐德宗的劝说,陆贽断然拒绝,在一份奏章里写道:“贿道一开,展转滋甚。”意思是说,一旦开了受贿这个口子,必定胃口越来越大。隋唐时期,盛世的出现、皇权的加强、政局的稳定、官德的改进、效能的提高,均与当时廉洁文化盛行关系密切;反之,乱世的发生、政局的混乱、吏治的败坏,也都与廉洁文化不彰有关系。
宋元明清时期,封建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民族矛盾、阶级矛盾错综复杂,但廉洁文化依然是封建统治者倡导和褒扬的文化,这从许多官员的自我约束中就可看出。宋代吕本中著有《官箴》,其中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名臣包拯曾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元代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说:“廉以律身,忠以事上,正以处事,恭慎以率百僚。”明代流传的官箴中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公生明,廉生威”等内容。名臣于谦“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清官海瑞历任高官,家中却“萧然不啻如寒生”。清代于成龙为官时曾定下《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六条戒律。他在“绝贿赂”部分写道:“夫受人钱而不与干事,则鬼神呵责,必为犬马报人;受人财而替人枉法,则法律森严,定当妻孥连累。清夜省此,不禁汗流。是不可不戒。”历史文献、文化经典、文物古迹中的廉洁思想,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直观体现了我国历史上的廉洁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首历史,弘扬廉洁文化中蕴含的宝贵思想和文化资源,有助于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营造新时代崇廉拒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制度与文化互为依存、相融共进。
我国历史上的廉洁文化建设,深刻体现在制度建设之中。《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鲁相公仪休喜爱吃鱼,人们争相买鱼送他,他却坚辞不受。公仪休说,收了人家的鱼就要按人家的意思办事,难免枉法,如果被免职了还能吃上鱼吗?不收人家的鱼就不会被免职,这样就能“长自给鱼”。这则记载说明,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有廉政制度制约着官员的行为。公仪休之所以不敢受鱼,是因为制度的底线在约束着他。
选人用人制度上的公正公平是廉洁文化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秦汉时期,官吏选拔高度重视功劳、重视能力、重视社会评价。秦以军功爵制代替传统的世卿世禄制,杀敌立功,报效国家,可以获得土地与官职。在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有兄弟两人写给家里的两封书信,信中除了浓浓的亲情和乡情,还希望家里寄来钱和布,并询问自己所获得的爵位奖赏到家了没有。他们知道,虽然背井离乡、战场残酷,但通过努力可以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汉代推行察举制,察举最重要的科目是孝廉。“孝”是孝悌,对父母孝敬,对兄弟友爱;“廉”是廉洁清白。两汉大批官员就是通过这个制度,走出乡里、报效国家、清廉为政。“少孤贫”的第五访,被举为孝廉,后任张掖太守。面对饥荒,不怕丢官,开仓赈济,自称“太守乐以一身救百姓”。隋唐时期推行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考生自由报名,布衣之士有了更多为官的机会。
在官吏管理与考核上,难免存在腐败发生的可能,也有德才关系处理上的两难境地。为保障选人用人的廉洁性,历代有很多制度化规定。秦汉时期就有官吏任用“试守”制度,试用合格者方可继续。官吏任用遵循着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师生回避等回避制度。在江苏连云港尹湾村发现的汉代东海郡官文书中,有一份《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详细记载了东海郡100多位主要官吏的籍贯,他们不仅不是本县人,甚至也不是本郡人,证明汉代籍贯回避制度在各地的严格执行。“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官吏考核遵循着德先才后的原则。汉代以质朴、敦厚、逊让、有行等“四行”来考察官吏品行,以户口垦田增减、钱谷出入、治安好坏等来考核官吏能力。唐代吏部设置考功司,以德义、清慎、公平、恪勤等“四善”来考察官吏道德,以“二十七最”,即根据各部门职掌之不同,分别提出不同要求来考核官吏能力。德能并重、以德为先,体现着廉洁文化在考核中的意义。历代对官吏日常行为要求也颇为严格。对官吏在职时的钱财物出入,出行时的接待消费,接受宴请馈赠,出入酒楼茶市,以及为官经商等,大多有详尽、具体的规定。
监察制度经历了悠久历史发展过程,在中国传统廉洁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极为重要。秦统一以后,中央设御史大夫为最高监察长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设监郡御史,负责监督地方官吏。汉武帝时,划分全国为十三州部监察区,以部刺史为监察官,根据武帝手订的《刺史六条》,监察郡国守相二千石高官及其子弟和豪强的各种不法行为。唐朝正式确立了一台三院的监察体制,以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以下分设台院、殿院、察院。宋朝在地方建立了监司、通判监察体系。监司是由皇帝派到路一级的负责监督地方军、政、财、刑的四个机构,彼此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通判是州的监察官,负责监察知州及所部官吏。明朝建立以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特别重视御史巡按地方,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道监察区,定期或不定期派御史巡按监察。我国古代巡察官员代表中央,权威性极强,“御史出巡,地动山摇”,“八府巡按,手捧尚方宝剑,八面威风”。众所周知的狄仁杰等御史清官铁面无私、惩恶扬善,他们的故事至今传为美谈。清朝编成《钦定台规》,统一中央和地方的监察法规于其中,分为训典、宪纲、六科、各道、五城、稽察、巡察和通例等八类,既是清朝最重要的一部监察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最完备的一部监察法典。
(三)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坚定历史自信、掌握历史主动,方能赢得光明的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历史智慧,多次引用传统廉洁文化内容。2014年3月,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总书记提到张伯行的《却赠檄文》。张伯行历任福建巡抚、江苏巡抚、礼部尚书,为谢绝各方馈赠,专门写了一篇《却赠檄文》,其中说道:“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这警醒我们,小事小节是恪守廉洁的第一道防线,良好作风是在小事小节中建立起来的。2015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总书记提到“康熙不取灵芝”的故事。有一次,广西巡抚陈元龙给康熙奏报,采到一枝高一尺余、状如云气的灵芝,并引用《神农经》中“王者慈仁则芝生”的话。康熙在其奏折上批道:“史册所载祥异甚多,无益于国计民生。地方收成好、家给人足,即是莫大之祥瑞。”古代统治者也明白,各级官员不务实,老百姓活不好、活不下去,其封建统治是要垮台的。这警醒我们,要时刻把百姓放在心中最高位置。2016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总书记提到“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的谚语。“三爷”是指三类关系密切的“至亲”:“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这警醒我们,为官之人,切切不要对“三爷”这类至亲放纵,否则便可能导致丢官破家的结局。2017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总书记提到“四知拒金”的典故。东汉王密为报杨震提携之情,晚上准备了金子送给杨震,并说:“现在是深夜没有人知道。”杨震以“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拒礼。这警醒我们,觉悟对一个人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重要意义。有觉悟方能辨是非、明公私,有觉悟方能养正气、祛邪气。这样的内容,总书记讲了很多,从官德修养的“直而温,简而廉”,到家风建设坚决防止和反对“衙内腐败”;从防范小事小节的“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到改进作风要“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提醒全党同志要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建设廉洁政治、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关于为什么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调“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关于如何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关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修身正己,强调“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新时代以来,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使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中国共产党章程》把“清正廉洁”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一道,明确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单列一款,强调“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2023年12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发布,关于廉洁纪律增写1条、修改18条,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党纪的新阐释新规定,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新时代廉洁文化的内容,赋予其强烈的时代气息,指引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进行深刻总结时指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
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之一。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从传统廉洁文化精华中汲取营养和智慧,锲而不舍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就一定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党员干部要把党规党纪内化为自觉自律
林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支部
党纪学习教育不是眼前一阵子的事,而是贯穿一辈子的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视为铸就信仰之魂的终身“必修课”,保持“学不知止”的勤学劲头,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始终心怀敬畏,将党纪党规熔铸于魂、铭刻在心、力践于行,做到学而不息、省而不止、行而不怠,持续释放党纪学习教育效能,切实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绳。
一、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一百多年来,我们党通过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党纪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修养,确保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把党锻造成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强领导力量。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对新时代、新征程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我们党员干部要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永远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警觉性,自觉接受监督,树牢底线意识
纪律规矩,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既是“红绿灯”,又是“斑马线”。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揭露的腐败问题触目惊心,这些受到查处的重点领域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规矩规则当摆设,最终毁了自己的前程,也对家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一个个真实案例为我们敲响了清廉的警钟,警醒党员干部务必始终铭记身份,恪守忠诚、以身作则。我们党员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内心深处树立党纪党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严格遵守党内制定的各项廉政规定,做到令行禁止,要自觉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始终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恪守纪律规矩,重视家风家教,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
古人说:“欲治国者,必先齐家。”家风严,才能党风正。我们党员干部严以律己,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友,严正家风,严格约束家人。严正家风,自己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慎言慎行、不贪不占,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不该拿的钱不拿、不该张的嘴不张、不该去的地不去,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感召亲属。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明白从政要做什么?能给给家人留下什么?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心中一定要有清晰的答案。要着眼于小处和细节,时常擦拭“眼睛”,对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审慎观察,从细枝末节发现端倪,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宗旨所在,党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注定了要让权力为民所用。面对权力的诱惑,我们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正确、谨慎、依法行使权利,切不可越权行事。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慎初、慎独、慎微、慎友,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系好人生每一粒纽扣、把好每一个关口、守住每一道防线,谨防糖衣炮弹的攻击和“温水煮青蛙”的陷阱,永葆共产党人的赤子之心。要保持勤政为民的政治本色,筑牢思想防腐防变的堡垒,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为官。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林区民政局机关党支部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林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登记全区社会组织数量105个,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征程上,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始终确保社会组织发展正确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全力谋划推进,加大支持力度。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科学设置指标及其权重。加强对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确保脱钩不脱管。二是引导社会组织按章程运行。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严格落实“党建入章”要求,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社会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不断完善学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与其所属实体、分支机构的内部治理机制,不断畅通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内部治理的渠道,有效协调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提升综合治理成效。三是强化理论学习。深化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领广大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二、强化组织引领,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支撑
一是加强党组织书记选育管用。推动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派党组织负责人。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将其纳入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推荐参与各级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帮助其熟悉政策法规、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关怀激励,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二是充实党务工作者力量。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专兼职结合方式,多渠道、多样化选用,注重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专职党务工作者。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将其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畴,帮助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能力。三是抓实党员队伍建设。注重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及时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职员,特别是高学历、有专长、工作一线的青年骨干作为重点发展对象,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把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培养为组织骨干,把符合条件的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尤其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机制引领,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和实效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推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党建工作。推动将党的建设写入社会组织章程。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发挥“熔炉”作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针对社会组织党员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会员和志愿者多、许多理事和监事不驻会等特点,规范开展好网上“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针对社会组织兼职党员多、组织关系未转入社会组织等实际,规范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确保社会组织工作延伸到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三是打造党建品牌,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创新举措,结合行业性质、组织规模等实际,因地制宜、突出亮点,打造一批接地气、立得住、传得开的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对内强素质、聚人心、夯基础,对外树品牌、立形象、促发展,不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持续提升党建引领效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坚持以党建引领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工作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领会并实践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的精髓,秉持“党建引领业务,业务强化党建”的理念,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与相互促进,持续提升党建工作的引领效能,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支撑。
一、强化思想引领,凝聚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和基本功,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第一时间得到学习和贯彻。通过“三会一课”这一重要载体,灵活运用集中领学、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紧密跟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确保每位党员都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推动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政治保证。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体观看《永远吹冲锋号》《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并安排参观古水苏维埃红色教育基地。在全系统内部分层级开展全面的党纪提醒谈话,旨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不断自我反省,强化思想防线,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二、强化组织引领,构建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的坚强后盾
优化机关党组织架构,精心配备支部班子成员,确保每个支部都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和专业高效的工作队伍。不断完善党支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党建工作的每一项任务都能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地落实。严格规范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评星定级等活动,严格把控党员发展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了进一步提升党支部的建设质量,我们将扎实开展党支部定期“全面体检”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互查互评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三亮一创”(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树立良好形象,展现个人风采,勇于担当作为。定期邀请业务能手和党建专家为党员干部系统讲解核心业务知识和党规党纪,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在参与中受教育、在教育中得提升,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强化作风引领,营造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的清风正气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我们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利用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即约谈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我们致力于塑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业务能力强劲、严守纪律底线”的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队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流程,针对企业在土地报批、方案审批等环节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服务支持,精准破解企业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简化手续流程,消除企业后顾之忧,致力于打造服务标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与企业之间的无缝对接和零距离服务。继续创新实施“拿地即办证”“交房即办证”等“末端引领”服务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同时,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动员党员干部在文明创建、包村帮扶等各项工作中积极“亮身份、做表率、当先锋”,通过普法宣传、生态环保、防灾减灾、扶危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到心坎上。
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生活质量
林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
局机关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机关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职责。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扎实开展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成为加强机关建设的关键所在。
一、深化认识,明确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性
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接受党性教育、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平台。在组织生活中,党员们得以深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这些意识如同灯塔,指引着党员们在工作中保持正确的方向,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同时,组织生活也是党员之间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增进团结的桥梁。通过共同学习、讨论和实践活动,党员们能够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创新实践,丰富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
针对当前部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的问题,我们应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丰富组织生活内容。一方面,可以邀请老党员老干部、优秀党员等进行专题报告,解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这些报告不仅能够为党员们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还能够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参与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场所,重温党的光辉历程和革命传统。这些活动能够让党员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党的伟大和光荣,从而更加坚定他们的信仰和信念。
同时,我们还应注重结合机关工作的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例如,可以组织党员走进社区、走进林场,开展志愿服务和帮扶活动。这些活动不仅能够帮助党员们了解基层群众的生活和需求,还能够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此外,还可以开展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丰富党员们的业余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规范有序
制度建设是提升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我们应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一方面,可以制定详细的组织生活计划,明确时间、地点、内容等要素,确保每次组织生活都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考勤制度,对无故缺席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每位党员都能够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同时,我们还应建立组织生活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组织生活进行评估和总结。通过评估和总结,我们可以及时发现组织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这些措施可以包括调整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加强党员教育引导等。通过持续改进和提升,我们可以确保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取得实效,为机关工作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四、强化党员教育引导,提升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提升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关键在于强化党员教育引导,提升他们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一方面,我们应加强对党员的理论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等方式,引导党员深入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这些学习活动可以包括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另一方面,我们应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标杆等方式,激励党员在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为机关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外,我们还应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建立党员档案、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对于存在问题的党员,我们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帮扶引导,确保他们能够时刻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态度。
全面提升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应深化认识、创新实践、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党员教育引导,不断探索和创新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新形式和新方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取得实效,为机关工作的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神农架林区党建研究会秘书处 2025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