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5
2019-01-21
2019-01-21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总结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2016年任务,听取部分乡镇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林区党委书记周森锋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对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林区党委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以上率下,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在省纪委和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坚守责任担当,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纪律教育、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纪律审查、自身建设等方面着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纪律教育,保证纪律规矩约束力。 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教育重点摆在突出位置,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全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突出党纪法规教育,先后编印下发《政治纪律教育学习读本》等4本学习资料3000册,购买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5000册,编印《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3000册,发放给全区党员干部学习,督促各单位采取集中学和自学方式学习研读。组织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林区纪委班子成员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深入全区各单位进行纪律宣讲活动,共举办37场次宣讲报告会。组织对全区6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干部的廉政档案。坚持以案说纪,共编发典型案例通报6期29件,转发中纪委、省纪委通报7期,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接受教育。在春节、“五一”、暑假、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下发文件、编辑短信、媒体告知等方式开展提醒教育。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不参与带彩娱乐公开承诺活动,40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禁赌承诺书》。组织80多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代表,开展以“把好廉政关、守住幸福门”为主题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
(二)强化压力传导,保证“两个责任”落实力。认真执行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先后协助党委制定下发了神农架林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关于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规定。在全区开展分层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活动,举办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进行集中约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协助党委组成七个调研督查组,对全区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调研督查,针对调研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性质和情节,分类作出处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的强烈信号。一年来,对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责25人次,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2人。
(三)强化抓早抓小,保证纠正“四风”持续力。组织开展纪律作风问题明察暗访39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诫勉谈话24人,约谈35人,免职4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降岗降薪1人。在全区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治理”和“四项专项整治”七个专项活动,共查处问题162个,下达整改通知书58份,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49人。坚持问题导向,由“牵头推动”向“监督推动”转变,督促有关部门举办“百姓问政”大型电视节目2期,对反映的问题督促整改,公开曝光。聚焦重点领域,向“为官不为”“亮剑”,联合检察院开展“法定职责必须为”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开展全区2015年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对公安等8个部门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督促检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清单三交办”立行立改制度,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加强抓早抓小的机制建设,对林区党委管理的600余名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建立纪委与组织部在执纪监督和任免事项“双向”列席会议沟通协调机制。
(四)强化纪律审查,保证惩治腐败威慑力。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用好纪律这把尺子,严守纪律这条底线。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121件,同比下降17.7%;共处置问题线索103 件,同比增长186.1 % ;立案 35件,同比增长150% ;结案34件,同比增长 78.9%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同比增长57.1% ,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 1人、科级干部 11人。把握纪律审查政策,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既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加强日常监督执纪,体现纪律审查工作的政治性。一年来,除党政纪处分外,约谈44人次,其中副处级干部10人次、科级干部33人次;函询3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4人次、科级干部20人次。完善纪律审查机制,建立健全纪委与公安、检察、审判、审计机关以及其他执法单位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增强反腐败合力。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出台《神农架林区纪检监察机关乡镇办案协作区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各乡镇纪委加强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制定《神农架林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流程》。
(五)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认真落实纪检体制改革要求,调整内设机构。研究制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三大局”纪委书记、区属企业纪委书记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制定《林区纪委派驻(出)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健全制度,理顺关系。进一步规范垂管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基本实现了监督无盲区、执纪无死角。围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目标,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两严”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愿得罪人的问题,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组建干部监督管理室,细化落实纪委对内“两个责任”,严防“灯下黑”。
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取得一定成绩,主要得益于林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林区党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深,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形势任务认识不清;“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责任追究失之于软;纪律审查有待进一步从严,工作效率上快查快结不够;“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通过抓作风营造“两为”氛围,提升干部主动担当履职的效果不佳;党内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已有制度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够,纪检监察队伍人员力量与“三转”要求不太适应。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林区加快“一园一地一区”建设、推动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之年,也是区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之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
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和林区党委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为林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区乡顺利换届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以学习贯彻《条例》《准则》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全体党员干部。
加强纪律教育。坚持教育为先,不搞不教而诛,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按照中央部署和全省统一安排,在全区深入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作为约束自己的戒尺。组织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廉政法规知识闭卷测试和纪律宣讲活动。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结合,开展勤廉典型评选活动,建立违反“六大纪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以案说纪。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林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等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林区“十三五”规划和精准扶贫等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区乡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把握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以追责问责为重点,促进“两个责任”落地。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应当之责、该当之责、必当之责,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强化压力传导。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制度,形成明责、担责、考责和问责的落实机制。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层层约谈,真正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通报制度和基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公开评议制度。
严肃追责问责。把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核心和关键,深入开展“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健全调查处理机制,对于管辖范围内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以追责倒逼担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的强烈信号,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以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为重点,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克服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以钉钉子精神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
持续纠正“四风”。保持韧劲和耐心,用问题倒逼,看住重要时间节点,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坚持明察暗访的频次和力度不减、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密度不减。重点围绕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责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加强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的研判,做到“露头就打”,强化“不敢”的氛围,为“不能”、“不想”打下基础。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正能量。
督促履职尽责。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电视问政、聘请作风监督员评议等形式,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干部作风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干部作风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机制。
(四)以管理和制度创新为重点,构建大监督格局。巩固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成果,突出重点,推动管理和制度创新,营造大监督氛围。
强化党内监督。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问责条例,细化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等重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达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目的。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动态管理机制和综合运用机制,各单位要建立起普通党员和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督促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担负起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坚持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相统一,既要开展提拔谈话,又要开展日常提醒谈话。落实林区纪委和林区党委组织部“双向”列席会议沟通协调机制,把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根据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完善覆盖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行政监察体系,使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巩固纪检体制改革成果。落实“两为主”要求,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三大局”纪委书记、区属企业纪委书记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会同组织部门健全交流推荐机制,建立林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库。严格执行林区纪委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制度,建立基层纪委(纪检组)向林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指导。
加强派驻派出监督。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督促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派驻派出机构要正确把握职责定位,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派驻派出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派驻派出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
推进巡察监督。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建立的长效机制作用发挥到位。认真落实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要求,对问题反映集中、职责职权重要的单位和部门开展巡察,围绕“六大纪律”,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形成震慑。
(五)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点,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大多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实效。
坚定目标任务不动摇。实践“四种形态”,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不敢腐”的高气压,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30%的函询回复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不如实说明情况的要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函询警示、纪律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加快形成“不想腐”的新生态。在查处问题的同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扎牢“不能腐”的“铁笼子”。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横向沟通,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
突出执纪监督的重点和特点。将违纪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这把尺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问题线索处置中,把是否有违纪问题作为衡量标准。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突出执纪审查的特点,把执纪审查过程变成“对人性和灵魂的救赎”的过程,变成教育违纪党员改过自新的过程。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充分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教育人、挽救人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政策、区分情形,对违反党纪后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合理定性量纪。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效应,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诫勉谈话,以及免职、停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等组织处理手段。认真落实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体现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严格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守住不发生纪律审查安全事故的底线。
(六)以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顺应民心,正视现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党支部落地生根,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各乡镇党委要切实把中央、省委和林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力度不衰减地传导到村、居委会和基层单位,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配齐纪检委员。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扛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中央要求,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监督,对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定期曝光违纪典型案例,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实实在在效果取信于民。
(七)以自身建设为重点,打造“四铁”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深化“三转”。深化责任落实,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把严的责任压实到每一级纪检监察组织,把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打铁还要自身硬”的要求,全面审视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开展好内部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内控监督机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打造“铁心向党、铁骨担义、铁面执纪、自律如铁”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任务已经明确,责任深感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林区党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为实现林区“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证!